南京市江宁区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改革 为企减负激发市场活力
2025-07-09 17:37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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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南京市江宁区制定印发《关于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制度创新破解涉企检查“堵点”“难点”,为企业发展营造更优环境。

《意见》聚焦构建“1+5+3”核心机制体系,围绕五大方面精准发力:

锚定“一个目标”量化推进:明确提出至2025年底前,实现“综合查一次”常态化,跨部门联合检查覆盖率达80%以上,企业迎查次数同比下降15%。

构建“五大机制”系统规范:一是主体规范机制。严格限定检查主体资格,严禁无资质的议事协调机构、第三方机构及外包中介机构实施检查,杜绝“以检谋利”行为。二是计划管控机制。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发起、谁牵头”原则协同组织“综合查一次”,根据监管事项关联,设定综合监管场景,制定行政检查计划,确定检查频次上限,归并简单事项实施“一表通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鼓励推广书面核查、信息共享、智慧监管等非现场式检查,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扰企。三是协同检查机制。多部门联合检查前需经牵头单位审批,深化信息互通与标准统一。检查中规范实施,优化企业体验,由牵头单位汇总意见并一次性告知整改要求;检查后规范处置,严格管控行政强制措施,持续提升检查与监管效能。四是数字监管机制。创新推出“码上检查”数字化监管模式(拟嵌入“我的江宁”APP)。行政执法人员检查前通过“码上检查”小程序登记检查对象、人员、内容等信息,生成二维码;检查中向检查对象亮码说明检查实施情况;检查后企业可通过小程序反馈检查监管不规范情况;监督部门依托后台数据核实相关情况,精准监督。五是监督问责机制。由区司法局将牵头建立“综合查一次”会办机制,协调指导各执法机关共建综合监管场景,制定联合检查计划,严格落实行政检查“五个严禁、八个不得”。强化党委、纪检、检察监督协同,常态化治理“四乱”执法(乱收费、乱检查、乱罚款、乱查封)、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执法不公、滥用职权、“吃拿卡要”、粗暴执法等问题,加强线索移交与查办。

强化“三项约束”刚性落地:一是限定频次上限。无正当理由超频次上限列入检查计划的视为随意检查,必须依法纠正。二是管控强制措施。严禁随意要求市场主体停产停业,严禁随意查封扣押企业核心生产资料、设备。三是推广结果互认。联合检查结论全区通用,严禁无正当理由入企重复检查。

此外,《意见》还明确了有关参与部门的邀请和申报方式以及联合开展实务培训教育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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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