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其官网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对网络主播和“打赏”用户实行实名制管理,未实名制注册的用户不能打赏,未成年用户不能打赏。
短视频和直播行业兴起以来,“打赏”成为直播网站和主播们的主要收入来源,这也催生了一种商业模式。但在这些“送游艇、送火箭、送飞机、送跑车”的“老铁”里面,有相当一部分是未成年人,且不乏打赏数额巨大者。类似“11岁男孩打赏主播63次,刷爆全家积蓄”“女童玩手游花光奶奶医药费”的新闻不时发生,事后家长去找平台退钱,往往遭遇重重阻碍。
一直以来,监管层对于直播打赏尤其是未成年人直播打赏持严控态度。特别是今年,从引入“后悔权”到设置“冷静期”再到实名封禁,监管迈出更具实质性、关键性的一大步。监管力度层层加码,将“事后补救”改为“事前防范”,既是对未成年人的必要保护,也可对平台内容建设和主播行为规范起到倒逼作用。但是,要彻底解决未成年人沉迷网游和盲目打赏的问题,实际操作层面还需进一步细化完善,一些更深层次的问题解决亟待家长和平台等多方共同努力。
很多时候,未成年人是通过父母的手机观看直播、进行打赏,使用的并非自己的实名账户。尽管规定中提出“实名验证、人脸识别、人工审核”等措施,但要确保实名制落到实处,可能还需要更具针对性、更为精细化的验证手段。再者,平台如何引导其克服逐利冲动、成为配合监管的积极力量而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博弈者?要知道,未成年人直播乱象频出,很多情况下就是平台及主播不择手段、推波助澜的结果。
青少年对于直播打赏的沉迷,某种程度上是一种心理病。面对“熊孩子打赏”,一方面要严管,另一方面也要厚爱。很多孩子任性挥霍,可能只是为了获取一点点被关注、被肯定的心理慰藉,为追星应援、打榜、刷流量,也是为了满足自己无处安放的“偶像崇拜”,弥补在现实生活中的缺失。作为数字时代的“原住民”,网络已成为青少年生活中的一部分,家长、学校和社会应引导帮助他们形成积极健康的价值观,用爱和陪伴驱走孩子内心的荒芜,让他们无需转向虚拟空间寻求存在感。封住“熊孩子打赏”之路,亟需治本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