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十来万就能买到“编制”,获得一份令人羡慕的工作?南京某培训机构招生人员周斌(化名)利用手中掌握的客户资源,以帮助安排进入高校、烟草公司等热门就业单位等名义,先后对13人实施诈骗,收取咨询费、安置就业费等共计71万余元。10月14日,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对这起诈骗罪案件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周斌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五个月,罚金人民币3万元。
今年30岁的管瑜4年前毕业于南京某学院。毕业后,管瑜一心想进入国家机关工作,铆足了劲参加各类考试,然而却屡次以失败告终。
今年1月,管瑜经老乡介绍认识了周斌(化名),对方声称可以将其安排到南京某高校做行政助理工作,但是要交12万的安置费。为了消除管瑜的顾虑,周斌“承诺”如果不成功就全额退款,为此周斌还与其签订了一份《安置就业协议》,并表示会在江苏人力资源网上公布招生公告,管瑜于是将12万元通过银行转账给周斌。约一个月后,周斌电话联系管瑜,告诉她招聘考试因受疫情影响取消了,改为内部推荐,还说自己“已跟学校的教授以及人社厅某领导打好招呼”,让管瑜直接去面试,“走个过场”。
今年3月,周斌又告诉管瑜直接被录取,不用参加面试,让她自费去鼓楼医院体检,并称录用结果将在4月份公示。然而,管瑜始终没有在录取公告中找到自己的名字,而周斌也在5月彻底失联。管瑜发现自己被骗,于是报了警。
扬子晚报记者了解到,曾在被骗者眼中“神通广大”的周斌其实在一家教育培训机构做招生人员,只有中专学历。因为在教育培训机构工作的原因,周斌手中掌握了大量的学生个人信息,并对这些学生的就业意向有了充分了解,进而想到可以利用手中的客户资源赚钱。
吴敏(化名)是周斌的第一个“猎物”。一天,周斌在网上看到某烟草公司的招聘信息,立刻想到吴敏曾告诉他,自己想进烟草公司上班。周斌约吴敏在咖啡馆见面,告诉她有一个可以进烟草公司工作的好机会,但是要交15万元安置费,并拿出一份《就业安置协议书》给吴敏。
在收到吴敏的15万元之后,周斌很得意——原来钱这么好赚,一份花2元钱打印的协议书,一杯20元的咖啡,让自己轻易赚到了15万元。
轻易来的钱,去的更容易。周斌谈了一个女朋友,为自己营造了一个有钱人的“人设”,这15万元几天时间就被挥霍一空。此后,周斌陆续以同样的手法,骗到了更多的钱。
经过法庭审理查明,周斌在2018年3月至2021年4月间,以帮助他人安排到银行、烟草公司、学校等企事业单位,帮助办理多所大学本科学历学业证书等名义,先后对13人实施诈骗,收取咨询费、安置就业费等共计71余万元,赃款均被其用于还债和个人挥霍。
扬子晚报记者了解到,案发前后,周斌及其亲属和中间人退赔了部分款项,但多名被害人目前仍有共计49万余元的损失未能得到挽回。
江宁开发区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周斌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五个月,罚金人民币3万元;责令其继续退赔多名被害人的损失。
庭审结束后,扬子晚报记者采访了该案主审法官朱世珍。朱世珍表示,对于急于找到一份好工作的人,不要轻信微信群、朋友圈发布的信息,也不要随意加别人的微信及在交流中泄露过多的个人信息。最重要的是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学历、好工作都只能靠自己的努力才能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