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的通知,提出到2025年底,力争实现每年支持成功自主创业20万人。通知特别提出,对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者,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不影响其社保、工龄及晋升。
支持“留编创业”,有利于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活力。早在2015年国家就明确提出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离岗创业,随后人社部于2017年进一步明确相关人员到企业挂职或参与项目合作的方式,并鼓励相关人员离岗创新创业。此次江苏在重申支持政策的同时,结合本地实际,给出了颇有针对性的操作细则。比如,除了离岗创业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外,还可依法在原单位继续参加社会保险和职业年金,正常晋升薪级工资,按规定连续计算工龄,同等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岗位等级晋升等。
科研人员、医生、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专业技术能力,在科研成果转化和知识创业中有其独有优势。不过,受传统观念影响,加之复杂市场环境等因素掣肘,很多人顾及“试错”成本,恐惧自己经受不住市场“洗礼”,不敢投身创业大潮。因而,此时出台针对性举措,既可以降低编制内人员创业的“机会成本”,解除他们后顾之忧,也能减轻政府财政压力。同时,技术型人才能够有效打通产学研、促进知识成果的转化落地,对促进产业升级、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大有裨益。
“留编创业”虽好,但我们也要看到,对市场经济的疏离感、高昂的创业成本、资金等要素的匮乏,这些都是创业者要面对的险阻。因而,支持有创业抱负的在编人员“下海”创业,仅仅留有“退路”还不够,还需要优良的市场环境“护航”。要进一步推动各项为企纾困政策落地见效,在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经营成本等方面有所作为,让经营主体切实感受到发展的牵引力,让更多人愿意投身创业大潮。同时,约束好公职人员也是维护市场环境的一部分,要防止编制内专业技术人员依靠关系而不是头脑创业,防止极少数人“投机取巧”而影响这项政策的整体“观感”和效力。有了优良的营商环境,解除了他们发挥才智的后顾之忧,在编人员“下海”之后,才能更好乘风破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