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司法局“四个平台”惠企服务提档升级
2024-06-26 09:55:00  来源:江宁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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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司法局以服务企业转型升级为抓手,推进实施法企同行活动,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精准的法律服务,成效显著。

强化团队建设,搭建助企平台。

充分发挥南京市律师协会江宁分会产业链委员会和公司委员会作用,积极开展企业“结对走访”活动。建立企业法律服务微信群,建立企业管理人员与律师联系机制,加强沟通和交流,将法律风险化解在萌芽阶段。开展“民法典进园区”系列活动,全面推行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共享计划,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业主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提高企业应对违法犯罪侵害能力的同时,协助企业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强化对民营企业管理、财会等重点岗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有效预防和应对涉企经济犯罪等安全风险。

重视多元需求,搭建便企平台。

坚持全面贯彻依法平等保护原则,结合民法典宣传月,集中清理现有规范性文件中有悖于公平竞争、平等保护的相关内容;打造涉企法律援助新机制,优化涉企公证服务,符合受理条件的一律优先办理,缩短办证时限,提高工作质效;江宁公证处提供上门服务、预约办理、延时服务、“零接触”服务、容缺受理等一系列“惠企机制”,为民营企业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设置民营企业行政复议快速通道,依法办理各类涉及民营企业的行政复议案件,涉及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的行政复议申请,在书面审理的同时,到申请人所在地实地调查、实地听证,倾听申请人的意见,充分保障其知情权,话语权。注重化解争议,依法和解,调解,快速结案,提高办案效率。

推行分类指导,搭建惠企平台。

依法有效地开展涉企案件律师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组织企业人民调解组织、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参与企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调处,把纠纷化解在初发阶段,消灭在萌芽状态。在社区设立专门的人民调解服务窗口,受理并调解民营企业矛盾纠纷。选聘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进驻企业或建立调解联系点,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加强行政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完善行政调解制度,规范行政调解程序,畅通行政调解渠道,为涉企纠纷的解决提供良好的政务环境。

注重长效发展,搭建稳企平台。

围绕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一步加强涉企执法结果信息公开,依法应当公开率达到100%。围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每年开展1-2次重点领域专项执法监督,及时反馈通报问题,督促整改。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新机制,做到常态机制下“清单之外无检查”,严禁随意检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结合实践中常见的涉企纠纷,梳理出了企业经营中容易发生纠纷的风险环节,整理出了《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提示100条》,对企业更好地防范法律风险提出建议和提示,为企业提供法律指引和保障。督促全区各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针对企业生产经营中常见法律问题开展“企业家见面会”普法宣传,增强企业管理者和企业职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意识,牢固梳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何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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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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