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日前发布《关于做好暑期及秋季学期研究生教育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意见》明确,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在做好暑期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允许有意愿且有学习和科研任务的研究生留校,并尽可能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科研条件、生活保障。对因疫情影响春季学期课程学习的研究生,可安排必要的补课和答疑指导工作。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原则上不安排大型聚集性活动,不集中组织研究生暑期外出开展实践活动。对于研究生自行联系参加的实践实习及学术活动等,应明确规定不得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并切实加强防护指导,严格实行审批和报告制度。
《意见》要求,对因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完成学位论文、未能如期获得学位的研究生,暑期可面向其开放文献资源以及必要的实验场所,为他们完成学位论文提供帮助。同时,可视情安排论文盲审/评审、论文答辩、学位授予等工作,保证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研究生及时获得学位。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今年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资助立项举办的江苏省研究生暑期学校以及高校自主举办的暑期学校原则上应在线上进行。
《意见》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科学谋划、统筹安排秋季学期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提早制订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的秋季开学返校工作方案,按照“应到尽到”的原则,安排研究生秋季开学有序返校,稳妥做好线上线下教学安排与衔接,有序推进全面复学复课,为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作出贡献。 (王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