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拟对残疾儿童、少年实行十五年免费教育
2022-08-18 08:37:00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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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肖日东 巫晓 记者 薛玲)拟对残疾儿童、少年,实行学前三年至高中三年的十五年免费教育;拟建立健全寄宿制托养服务、日间照料、居家托养服务相结合的托养服务体系……8月17日,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分别听取市政府、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南京市残疾人保障条例(草案)》的起草说明、审查意见的报告,并进行分组审议。这也标志着该《条例》正式进入一审。

扬子晚报记者采访中了解到,《条例》(草案)共九章五十三条,从全方位、全生命周期保障残疾人的理念出发,对南京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社会保障、无障碍环境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条例》(草案)还将南京多年来在残疾人保障工作实践中形成的成功经验以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比如残疾人教育章节,固化了全市残疾人特殊教育,特别是融合教育方面的实践经验,拟对残疾儿童、少年,实行学前三年至高中三年的十五年免费教育。

《条例》(草案)还回应了残疾人关切的问题。如《条例》(草案)第四十三条,拟规定对残疾人实行兜底监护制度,第四十条拟规定残疾人减免停车费用相关事宜。《条例》(草案)还紧跟立法趋势和残疾人事业发展,充分考虑国家和省、市“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有关要求,将有关落实举措予以明确,进行固化。如第四十二条,拟提出建立健全寄宿制托养服务、日间照料、居家托养服务相结合的托养服务体系。

标签:托养;条例;草案
责编:王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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