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司法局搭建三大平台助力公职律师参与行政复议
2021-12-24 17:14: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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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司法局创新组建行政复议公职律师团,将法治建设的需求与公职律师的优势进行精准匹配,通过搭建三大平台,全力推动公职律师参与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办理,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021年,全局7名公职律师及6名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的在编人员全面参与行政复议应诉案件28件次。

一是规范机制建设,搭建实战服务平台。2021年下发《关于在全局开展公职律师及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参与行政复议案件的通知》,积极探索公职律师参与复议案件办理模式。明确办理方式、参与范围、工作职责等内容,积极应对行政复议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实现全系统公职律师参与办案全覆盖,不仅需按计划参与复议案件办理,还全程参与所办案件的听证会、案审会、研讨会等,公职律师复议工作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二是筑牢履职根基,搭建业务学习平台。加强对公职律师的业务技能培养,打造高、精、专公职律师队伍,提高专业化水平。开展公职律师岗前培训,积极发挥府院联动、法律顾问、名优律所等法律资源优势,组织公职律师观摩旁听法院庭审、邀请法学专家进行专题讲座授课,实现业务培训高端化、常态化、长效化,稳步提高公职律师政策理论水平和法律实务技能,确保公职律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参与行政复议。

三是发挥双重优势,搭建争议化解平台。公职律师既是公职人员又是执业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充分发挥既熟悉行政业务又具有法律知识的复合优势,秉持“公心在前,为公服务”,聚焦行政案件“诉前调解、实质化解”目标,引导群众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通过受理前沟通协调、审理中监督纠错等措施,灵活运用“以案释法”“背靠背疏导”等调解方式,切实促进“案结事了”。2021年公职律师审结的行政复议案件中,因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而终止的案件有7件,化解率达25%,有效促进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有力节约了办案资源和社会成本,从源头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朱湘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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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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