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南京市江宁区司法局今年2月以来做好“四开展”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
一是开展普法教育宣传 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开展普法进校园法治讲座,以杜绝校园欺凌、预防未成年犯罪、提高未成年自我保护能力为主题选取当今社会热点事件做逐步剖析。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开展教育普法,教导青少年群体如何正确地保护自己,同时现场给在校150名学生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升青少年明辨是非和自我保护、自我防范的能力。
二是开展矛盾纠纷调处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协调校园纠纷,针对青少年在校期间发生的打架斗殴、损害侵权、意外伤亡等矛盾纠纷第一时间介入调处,本着保护未成年的原则,以人情、法律为切入点,协调学生与学生、学生与学校之间发生的纠纷,积极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今年2月以来共协调校园纠纷2起,为青少年家庭挽回经济损失4万余元。
三是开展法治阵地建设 营造普法宣传氛围。以青少年活动密集点为基准,在公共绿地、文化广场、社区走廊等地打造特色法治文化阵地,通过搭建法治宣传栏、建设文化书屋、摆放宣传展板的形式将法律知识、道德文化、精神文明建设等传达给青少年,加强普法宣传的影响力、感染力和渗透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是开展“护苗筑梦”行动 保障子女健康成长。开展特殊人群困难家庭未成年子女帮扶工作,对辖区社区矫正、监狱服刑人员进行精准摸排,今年2月以来走访特殊人群家庭,为特殊人群子女送上学习用品和生活用品。开通远程亲情视频会见“绿色通道”,架设与父母之间的“连心桥梁”,增进与父母亲人的情感交流,进一步关注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
江宁区司法局将继续秉持着“少年兴,则国兴”的思想,做好相关司法工作开展,坚持引领青少年群体走在正确的道路上。立足扎根于青少年群体的生活实际,培养青少年一以贯之的良好作风。加强青少年培养道德观念,提升道德素质以及为人品格,共同营造和谐、友善的社会氛围,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王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