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于心 守法于行 用法于事
2024-04-01 10: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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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特别是广大学生自我防范能力,有效防止校园欺凌现象发生。2024年3月29日下午,涟水县南门小学举行法治宣传讲座,邀请县检察院法官为全校师生进行法治宣传,全校200余名师生聆听讲座。

下午3点,涟水县南门小学法治教育副校长、涟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张倩主任,在校领导的陪同下,来到校报告厅,为全校师生开展法治教育讲座。

张检察官首先向同学们简述了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她说,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准则,是保护人身权益的最后防线,广大师生一定要学法、知法、守法。近年来,侵害青少年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青少年犯罪也经常出现。在这些案件中,有的青少年是受害者,有的是违法犯罪的实施者。就全国而言,最近发生多起校园欺凌事件,有的发生在校园,有的发生在校外,有的被发现及时制止,还有一些或轻或重的欺凌事件没有被发现。校园欺凌事件的社会危害性极大。对受害学生的身心健康带来一定伤害,个别严重的甚至危及学生的生命。对于施暴者来说,如果不及时教育,任其发展,很有可能触犯法律,成为罪犯。

关于遇到欺凌如何应对?她指出,一旦受到欺凌,当事学生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首先要尽快远离施暴现场,然后及时向老师、家长、警察寻求帮助。受到不法伤害时,一定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张检察官指出,学习是学生的第一要务,广大学生在完成学业的同时,也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既不能充当欺凌他人的施暴者,当受到不法侵害时,也不能做为接受施暴者的欺凌的沉默者。她希望同学们要善于发现并远离行为不端的人,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张检察官的讲座受到师生的热烈欢迎。活动现场,同学们还就近期发生的几起青少年犯罪案例和张检察官进行现场交流。

本次普法教育活动,增强了南小全校师生法治意识,提高了南小师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对于南门小学有效防止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具有一定教育意义。(张元 徐卫军 周天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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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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