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以法治之力激励民营企业催生新质生产力
2024-05-08 09: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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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质生产力是由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而催生的先进生产力质态,具有高科技、高效能和高质量的特征。南京市江宁区始终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不断提升经济建设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依法治理水平,通过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持续促进生产关系变革,从而促使在法治轨道上加快形成和发展新质生产力。

以法治之力引领驱动科技创新

在持续性科技创新的基础上形成技术革命性突破是民营企业构筑新质生产力产业载体的根基,科技创新离不开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作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要素,对知识产权的全方位保护将不断丰富和完善现代产权制度体系建设,有力推动形成现代化产业体系。一是持续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完善区级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中心运行机制,在开发园区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多元化解知识产权矛盾纠纷,拓展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公证服务;通过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关键核心技术和原始创新成果的保护力度,为区域创新发展、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保障。二是不断健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不断加强对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确保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针对涉及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司法审查力度,通过准确界定技术成果的范围和技术合同的效力,防止个别市场主体滥用知识产权阻碍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三是稳步提升知识产权信息共享水平。建设数字法治政府,逐步开放知识产权数据,有序推动其与产业经济、行政、司法数据互联互通,凭借数据间的融合共享为创新主体实时决策提供一站式信息支撑,不断释放知识产权数据潜能和红利。

以法治之力规范促进公平竞争

“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打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有助于各类先进优质生产要素集聚并实现创新性配置,从而不断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一是坚持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营造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平参与竞争氛围;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公平竞争审查,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严厉打击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垄断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二是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行政审批程序,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制度,推动行政机关诚信履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一网通办”改革力度,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常态化推进“全链审批服务”和容缺受理服务,持续开展“减证便民”,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三是切实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始终以包容的态度、创新的精神和发展的眼光对待新质生产力。通过推动实施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及企业行政合规指导“3+1”张清单,运用鼓励、支持、引导等方式,督促和帮助民营企业依法依规经营,通过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进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以法治之力保障护航合规经营

民营企业是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参与者和有力推动者,通过优化“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融合生态圈,推动民营企业加快融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体系,以产业深度转型升级激励民营企业不断催生新质生产力。一是围绕产业转型升级精准对接民企需求。充分发挥区法律服务产业园辐射效应,深入开展“产业链+法律服务”活动,全力推动法律服务产业与新产业新业态嵌套融合发展,通过开展法治助企“2+N”公益活动推动“法治体检”常态化,围绕涉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先导区建设,不断优化和提升涉外法律服务供给与水平。二是完善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区社会矛盾纠纷“一站式”调处中心建设,鼓励市场主体选择商事调解机构和仲裁机构解决商事争议,加强商会商事调解、律师调解等品牌建设,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作用发挥,探索行政复议“上门服务”新模式。三是能动司法助力民企发展。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严厉打击利用虚假、恶意诉讼扰乱正常市场和金融秩序,侵犯民营企业或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行为。常态化开展“百名法官进企业”“百名企业家进法院”活动,及时了解民企司法需求,为其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司法服务。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大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力度,通过检察履职持续规范和促进民营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季嘉 陈妍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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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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