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南医大女生被杀案”一审宣判
2020-10-15 08:51: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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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讯 备受公众关注的“原南京医学院(现南京医科大学)女学生被杀案”10月14日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麻继钢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通讯员 宁法宣

记者 万承源 刘浏

一审判死刑,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获支持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1992年3月20日22时许,被告人麻继钢在南京市汉中路140号原南京医学院校园内,发现被害人该校女生林某独自在教室自习,遂持铁棍将林某胁迫至该教学楼天井处强行发生性关系,其间因遭到反抗,用铁棍多次击打林某头部。后因担心罪行败露,麻继钢将林某拖至教学楼外,将林某头朝下投入窨井后盖上井盖,后又将林某的书包、书本、衣物等随身物品投入旁边另一窨井内。作案后,麻继钢因形迹可疑被校卫队员盘查时逃离现场。

同年3月24日,林某的尸体被发现。经鉴定,林某系被他人用钝器击打头部致颅脑损伤合并溺水引起机械性窒息而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麻继钢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以暴力、胁迫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已触犯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

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被告人麻继钢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朱某某(林某母亲)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最新刑侦技术,28年后DNA比对抓获凶手

因涉及被害人隐私,南京中院于9月16日对此案不公开开庭审理。记者从南京中院了解到,该案由三名法官与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大合议庭”审理,南京中院院长孙道林担任审判长,南京市检察院检察长范群出庭支持公诉。

这桩历时28年破获的命案受到社会广泛关注。1992年3月案发后,南京市公安局全警动员、全市发动,抽调数百名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连续数月开展大规模走访调查和摸排等工作,核查线索数千条,走访排查人员超过1.5万人,但由于当时条件所限,案件没有取得突破。

28年来,南京市公安局几代刑侦人员对此案多轮次组织开展专案攻坚,并最终于今年2月23日将原籍江苏沛县、现年54岁、在南京某公司担任驾驶员的麻继钢抓获。

根据此前披露的案件侦破细节,本案于今年2月19日取得了重大突破。经深度应用最新刑侦技术,在徐州警方配合下,明确该市沛县一麻姓家族人员中有重大作案嫌疑。2月23日凌晨,警方发现居住在南京市玄武区某小区的麻继钢DNA数据与嫌疑人完全一致,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当天凌晨6时许,办案民警在麻继钢家中将其抓获归案。

细节披露:得知堂弟被测咽拭子,预感要落网

检方一位知情人士表示,麻继钢在接受检察官讯问时,对28年前的作案细节记得很清楚。他表示对不住被害女生及其家人,愿意卖房赔偿,但对自己的罪行却并未完全承认,避重就轻开脱罪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的新闻期刊《方圆》的一篇文章披露了麻继钢被抓前的细节。据麻继钢交代,2月21日晚上,两个穿制服的警察和两个穿便服的人上门,说要做防疫检查,拿棉签在他的口腔里划了一下。随后,他又听说自己在老家的堂弟也被警方检查了口腔咽拭子,那时,他就预感自己可能要落网了。在民警上门采集咽拭子后,麻继钢的精神一直就很紧张,想过逃跑,但也知道凭着公安的能力和技术,自己也跑不掉,所以就放弃了逃跑打算。麻继钢之前从来不陪老婆散步、逛街,但在被抓的前一天,他特意陪着老婆出去散了一次步,当天晚上睡觉时,他没有脱衣服,翻来覆去地睡不着。

10月14日傍晚,南京医科大学就该案一审宣判,麻继钢被判处死刑发表回应,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正义永远不会缺席”。

标签:麻继钢;南京;民事诉讼
责编:宁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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