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母亲河 江宁律师召开研讨会热议《长江保护法》
2021-03-16 11:09: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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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部流域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由中华环保联合会主办、江苏中虑律师事务所承办的,长江保护法实施研讨会日前召开,分为专家主题报告、沙龙研讨两个部分。活动中,律师和与会专家就长江保护法的落地、制度的完善、行政执法怎么做、公益诉讼如何开展、检察机关的权利和责任、司法协作、环境司法的内部协同机制等问题做了深入研讨。

一、加快法规文件的全面清理。

《长江保护法》的全面有效实施,需要航道、渔业法以及行政处罚法、刑法等相关法律问题的协同配合,还需要通过细化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不同层级的规范性文件,科学划分各级政府流域治理保护事权。江宁区将积极对标《长江保护法》,对法规文件开展全面治理,及时修改、废止,确保符合上位法规定,避免政出多门、互相打架,为长江保护“大工程”奠定良好基础。

二、严格执法监督问责的力度。

通过行政立法和强化督查相结合,不断落实法律责任。司法行政机关要严格执法监督问责,切实增强法律的刚性和权威性。要督促执法机关加大执法力度,开展联合执法、重拳出击、形成震慑、切实防止“灰色执法”“消极执法”。

三、助推发展绿色的营商环境。

法治是营商环境的前提和基础、生态环保意识是确保《长江保护法》落地生根的基本保障,中华环保联合会法律专家委员会秘书长、江苏中虑律师事务所主任韩旗表示将依法营商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理念融入企业发展中,今后将为优化企业营商环境、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同时,江宁区法律顾问将积极发挥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言献策的功能,加快推进江宁各园区产业绿色转型、低碳发展;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损害赔偿、河湖长等体制机制,做到长“制”久清。(通讯员 何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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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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