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三项抓手”开展法律服务行业规范化发展专项行动
2024-04-17 09: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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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作为南京市第一大区,目前全区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数量超过1000人,近年来,江宁区加强行业监管,提高行业执业能力和水平,保障行业执业权利,打造一支业务精湛、本领高强的法律之师,依法执业、规范执业的诚信之师,捍卫法治、维护公平的正义之师。

一是深入开展中小律所规范化建设。江宁区20人以下的中小律所33家,占比70%,江宁区统一要求落实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型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律所要进一步巩固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果,压实内部管理责任,构建质量、结构、效益相统一的中小所发展新生态。合理划分管理职责,明晰负责人、合伙人、合伙人会议等职责和权限分工,建立权责明确、运转有序、监督有力的内部管理机制,健全议事决策、人力资源、财务管理、业务管理、风险管控等内部治理规则,确保各项所务规范有序运行。

二是健全完善基层法服所各项管理制度。指导辖区10家基层法律服务所要以《南京市基层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工作手册》为指导,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执业管理、业务培训、投诉查处、人员奖惩、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落实“五有”、“五统一”,即:有收案登记簿、有收费台账、有利益冲突审查台账、有案件指派登记簿、有案件档案;统一收案、统一委派、统一收费、统一开具合法发票、统一法律文书表格式样。对于疑难重大案件要求所内建立集体讨论制度,确保基层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各方面、各环节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用标准衡量工作。

三是严格落实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江宁区司法局作为法律服务行业直接监管的执行部门,推行行业监管前移,在律所申请设立、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申请等源头方面加强把控。江宁区司法局以年检工作为抓手,制定年度检查巡查计划,严抓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完善行政处罚、行业处分和党纪处理工作衔接机制。充分发挥南京市律师协会江宁分会新一届领导班子作用,汲取其他先进地区分会的工作模式和方法,创新管理模式和工作思路,主动顺应新质生产力形势下的新任务要求,提升行业自律管理和服务水平。(何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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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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