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归根结底要靠高水平科技人才。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在新闻发布会上,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三部门相关负责人分别介绍助力科技自立自强的相关举措,加速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协同建设步伐。
高质量教育为科技自立自强提供关键支撑
2020—2022年,江苏高校专利转让数量连续3年位居全国第一,技术交易合同成交数、成交额分别从2017年的18661项、82.3亿元增长到2022年的29920项、135.8亿元,增长率分别为56.6%、65.0%。我省高校作为科技第一生产力、人才第一资源和创新第一动力重要结合点,扎实推进教育服务科技自立自强。
省教育厅副厅长袁靖宇表示,我省扎实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全省16所高校48个学科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行列,数量分别位居全国第二、第三,占全国比例均超过10%,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覆盖18所省属高校。同时,在教育领域加快培育战略科技力量,加快培育建设高水平、体系化重大科技平台,推动高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参与重组。目前,全省高校获批牵头建设全国重点实验室12个,获批参与建设全国重点实验室16个,占全省获批总数60%以上。
“南京大学参与研制我国首颗太阳科学观测卫星‘羲和号’成功发射并在轨应用,开启我国空间探日的新时代。”袁靖宇说,注重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持续推动高校加强基础研究,首次对全省基础学科人才培养目标、任务和机制进行整体性设计,以创新引领破解卡点堵点痛点。
高水平人才为科技自立自强提供创新源泉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江苏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树起“人才苏军”的金字招牌。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人才资源总量增长54%、总数超1400万,全职在苏两院院士人数增长24%、总数达112人。截至2022年底,江苏高校科技人力资源总量为9.9万余人,较十年前增加3.8万人,增长62.3%;拥有两院院士80人、国家高层次人才2000余人,高层次人才总数约占全国高校10%。“十三五”以来,江苏高校共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励132项、教育部高校科研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312项,获批数量均位居全国第二。
人才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季振华介绍,党对人才工作全面领导持续加强,人才队伍数量质量同步提升,坚持引进培育“双轮驱动”,持续优化人才环境,深入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全国65%的院士、40%的国家重大人才工程专家在江苏开展科技合作或创新创业,省“双创计划”引进人才90%以上集中在重点产业集群,人才创办企业60%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全省优势产业链企业中,省级以上人才工程入选者创办企业约占55%;科创板上市的企业中70%为人才企业。
“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归根结底要靠高水平科技人才;科技人才创新活力能否充分释放,关键在体制机制。”省人社厅副厅长张宏伟介绍,近年来,我省人社部门主动加强与科技、教育等部门协同联动,整体下放全省高校职称评审权,授权紫金山实验室、太湖实验室、省产研院等重点科创平台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不断完善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政策,遴选10家高校院所试点开展自主确定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高、中、初级结构比例,不断完善高校院所高层次人才多元化薪酬分配制度,有力地助推我省区域创新能力持续走在全国前列。
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协同发力
“坚持教育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一体推进,要以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着力点,为江苏加快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提供有力的教育支撑。”袁靖宇表示,省教育厅将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加强有组织科研,立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着力提升高校服务国家和区域重大战略需求能力。
此前,省人社厅牵头会同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协同改革,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其中,省人社厅会同省科技厅研究修订自然科研人员职称评价标准,会同省教育厅督促高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落地落实,会同省教育、科技、财政等部门研究制定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为破除一批束缚科教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的体制机制障碍,人社部门将持续深化科技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等体制机制改革,力求“破得深”“立得准”“放得活”,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制度保障。张宏伟说,将建强博士后青年科技人才“后备军”,用好人才评价“指挥棒”,解决人才灵活管理使用“新课题”,强化人才激励“聚焦点”。
“江苏的过去靠人才驱动,江苏的未来也必然靠人才引领。”季振华表示,将着力强化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着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难题,着力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着力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持续完善人才生态、平台、计划、服务“四位一体”工作格局,为推动科技自立自强走在前提供坚实人才支撑。具体来看,要打造高品质人才生态,建设高能级人才平台,实施高匹配人才计划,提供高水平人才服务。记者 程晓琳 张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