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局三“+”模式探索审查起诉阶段未成年人案件法律援助工作
2020-06-16 10:11: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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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讯 近半年来,江宁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未成年人案件50余件(其中,审查起诉阶段案件10余件),确实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落到实处。为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服务能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江宁区司法局与区人民检察院对审查起诉阶段未成年人案件法律援助工作经过多次沟通,结合多年业的办案经验、办案流程,联合制定了《审查起诉阶段未成年人案件法律援助工作办法(试行)》,规范、创新未成年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律师团队+专业服务。江宁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名优律师团队中,挑选从事过未成年人相关的工作,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具有较强的法律、教育、心理等业务能力的律师做为主要办案力量,为未成年人提供专业服务。

二是亮点特色+会议联席制度。法律援助律师除了为刑事案件中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供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辩护等提供法律服务外,还将为刑事案件中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供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代理、申诉与控告等法律服务;为民事行政检察案件、公益诉讼案件中的未成年当事人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诉讼代理服务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提供法律服务,确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建立未成年人案件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江宁区司法局、江宁区人民检察院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制度落实情况。对于联席会议达成的一致意见,可以形成书面会议纪要,指导实际工作。

三是紧急情况+全程参与。遇紧急情况,江宁区人民检察院可以采用电话沟通,先行提供法律援助,并于2个工作日内将起诉意见书、《提供法律援助通知书》送交江宁区司法局。江宁区司法局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参与检察机关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的认罪认罚、宣告、训诫、帮教、矫治、观护、救助等全程工作,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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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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