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实施社区矫正 助力护航法治营商 东山司法所宽严相济保障矫正对象企业经营权益
2020-07-09 09:09: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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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讯(通讯员金亮)在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过程中,南京江宁区东山司法所坚持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深刻领会政策法规精神要义,宽严相济依法矫正,切实保障矫正对象的企业合法经营权益,努力营造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局面。

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某是一位民营企业家,因违法犯罪被判处缓刑,由东山司法所执行社区矫正。王某某经营的生物科技公司是新三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企业,作为新兴产业,2018年被江宁区招商引进。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王某某常需赴外地出差,也因此成为司法所请假外出的常客。

如何既保证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效果又保障矫正对象合法经营权益?针对此类新情况新问题,东山司法所进行了深入研究,实施了三项举措。一是把握立法精神,从宽保障权益。按照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和四省市联合发布的《沪苏浙皖社区服刑人员外出管理办法》关于促进社区矫正对象回归融入社会,服务地区经济一体化的精神要求,经合议决定改变以往管理模式,在法制框架内从宽给予矫正对象经营和生活便利,保障其合法权益。二是严格规范管理,确保合法合规。东山司法所坚持对外出申请严格依法审批审核。对照法律法规,梳理了矫正对象请假流程,明确了申请审批要求和奖惩制度,列出了外出证明资料清单。既保证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规范办事,又使得矫正对象对外出规定要求心中有数、行有所戒。三是联合执法监督,消除安全隐患。鉴于王某某刑期较长,为防止工作疏漏导致安全风险,特地邀请区检察院进行指导监督。联合建立了社区矫正一体化协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同时,与矫正对象充分沟通,掌握其思想动态,随时调整管理策略。

三项举措实施以来,成效显著。王某某已请假外出两次,收回应收账款近1500万元,完成3项业务项目考察,拟签订1项合作协议。王某某感叹的说:“犯了罪,确实不像以前那么自由了,感受到了法律的强制力和约束力。但是没想到我仍然能保证正常经营不受影响。这两次请假外出经历,其实也在提醒我自己一定要依法经营,严格遵法守法,绝不能再触碰法律红线。”

《淮南子》有言:“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东山司法所将继续贯彻落实各项法律法规,用好用活政策制度,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把握法律尺度、彰显法律力度、传递法律温度,用法律保证公正,让法律普惠群众,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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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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