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江宁区司法局副局长刘玉财带队专程到横溪街道、汤山街道慰问基层患病调解员和困难党员调解员,将区局和区人民调解员协会的关心送到基层调解员的身边。该局连续5年开展调解员慰问活动,已有近60名患病住院治疗的人民调解员、困难党员受到走访慰问。
2020年,全区1812名人民调解员扎根基层,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9766件,有效缓解了疫情期间社会稳定压力,为促进平安江宁、法治江宁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去年以来,为了不断激励广大人民调解员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身于人民调解事业,江宁区司法局多措并举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和工作保障,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明显提升。
一是建章立制,调解员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联合区委政法委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实施意见》,完善人民调解员的选任和退出机制;解决专职调解员的配置问题;建立健全了人民调解员管理制度,包括聘用、培训、考评、奖惩制度,突出公调、诉调、交调等派驻人民调解员共同管理机制;落实了人民调解员待遇,制定江宁区调解补贴办法,明确人民调解案件按不同等次进行补贴,2020年共发放调解补贴近44万元。二是统一模式,调解员队伍管理取得新成效。下发《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及调整工作的通知》,开展人民调解等级评定与调整工作,根据相应评定条件和标准,对新进调解员进行等级评定,回收旧的等级证书,制作发放新等级证书;为全区的人民调解员统一制作和派发工作证、工作胸牌和人民调解徽章,在全区范围内推行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制度。三是加强表彰,人民调解工作取得新提升。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做好先进模范的推选工作,去年我区调解员陈海燕获评“全国模范调解员”,黄祥震等五人获评“江苏省优秀人民调解员”,东山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获评会“江苏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4个街道驻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4名调解员分别被市局表彰为公调对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开展优秀卷宗和案例评选,紧扣标准,严把质量审核关,做到好中选优,对评选出的优秀案例和优秀调解卷宗以区政府的名义进行表彰,促进我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通讯员 孙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