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教育部网站发布关于取消《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大陆居民在台湾地区学习证明》的公告。简化在港澳台学习人员办事程序,便利在港澳台学习人员在内地(大陆)工作和生活,自2021年1月1日起,两项学习证明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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